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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婚嫁习俗详解

百禧婚姻知识网时间: 2018-11-25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分布面广,文化多彩,以富反抗精神而著称于世的跨国民族。全世界苗族共1200多万,其中中国就有900多万。可以说,从首都北京到祖国大西南边陲,从太平洋东岸到西岸,从亚洲到世界各大洲,到处都有苗族人民生活、劳作的足迹和身影。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居住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境的苗族约25万人,其婚俗礼仪,热烈庄重又诙谐幽默,充满了浪漫与神秘感,可谓别具一格。三大方言苗族传统婚俗礼仪虽大体相同,但又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凡正常完整的婚姻都应履行“提亲、“订亲”、“催婚”“交礼”、“接亲”、“送亲”、“入门”、“拜堂”、“回门”等等仪式,其中的许多礼规礼节要求极为严格。

婚俗形式:

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便将之打发回家。姑娘抢至男家后,在预先设置的姑娘住处,用一把纸伞将她象征性的罩住,然后由男子的伯母或其他女性长者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此举谓之“捉魂”,经过“捉魂”,姑娘便正式成为男家成员。约待二三日,男家正式聘请媒人告之女家,并向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些形式上的吵驾,事实上也惟有答应男方求婚。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正式接亲之前,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后一种抢婚,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苗族宗教习俗认为,被抢到男家的姑娘便丧失了回娘家的权利。日后,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说亲,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后"住娘家"习俗,农忙时节到夫家帮忙数日,或逢年节才回夫家佐,但头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娘家。

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游方"的社交活动。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长住。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偶有离婚者,手续极其简便。离婚双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路途之间"喝酒发誓",以示从此不相来往;或双方各请一"乡老"作证即可。苗族保有姑舅表优先婚和转房习俗。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并可改嫁。

花定情

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天上有云才打雷,席上有酒才摆杯,塘中有鱼才下网,阿妹有心花为媒。"歌郎这时候便从树丛里走出来,或停下来用歌回答:"山中锦鸡网不围, 梁上燕子人不锥,阿妹呀,你胜似锦鸡巧燕子,你是我心中一朵梅!"姑娘听到歌声,便将手中的花给歌郎戴上。花定下了两人的姻缘。若是在月下,他们便会盘歌抒情,直到月落西山方才依依告别。

“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随后,小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如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箫、树叶吹着婉转动听的曲调,来到姑娘的"隆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

这时,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 "咬手"定情后,他们便各自拿出最心爱的手信,如戒子、耳环、竹笠、腰篓之类的礼品,互相赠送,作为定情物,以示终生相伴。

苗族婚俗礼仪:

提亲

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中部方言苗族“提亲”一般两次方成,也有一次就说成的,有的甚至要跑三次。常言道: “事不过三”,若三次未成也就罢了。一般来说,第一次多为试探,主要是看看女方父母的态度,第二、三次方为最后定夺。苗族许多女方父母,虽对男方家情况及其“未来之女婿”已经了解,并无任何反感和意见,但也故意叫“媒人”往返数次方答应。

这样做,一是体现家庭尊严和威望,不是随便就与人开亲;二是使姑娘的 “身价”进一步提高,不是随便乱嫁,不是嫁不出去,而是在等待选择。媒人去“说亲”必须携带礼物,中部方言苗族一般为两斤糖果(以专用糖盒或红纸包装),一壶(瓶)酒,一只大公鸭或几斤猪肉(须贴上红纸),一升糯米。西部方言苗族稍微简单,一般为一包糖(也是用专用糖盒或红纸包装)和一壶(瓶)酒。

中部方言苗族与西部方言苗族“提亲”有一点不同的是:中部方言苗族只请一个“媒人”,而西部方言苗族则须请两个“媒人”,即一个“主媒”,一个“副媒”。在以后的婚姻事务中,女方也要请一正一副两个“媒人”。男方所请“媒人”叫“讨媒”,女方所请“媒人”叫“坐媒”。

订亲

订亲即订婚,中部方言称之“nongx ngix jud(郎衣酒)”,西部方言叫做“吃鸡酒”或“吃猪酒”。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某男与某女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订亲”以酒宴形式确定,酒宴的繁简主要根据男方家经济条件确定,女方家一般不作任何支出。男女双方确定联姻后,即由男方家择定“吉日”,并商女方家同意,然后由男方家备好鸡、鸭、肉、酒米、粉丝、豆腐、烟茶等吃喝物品,在“吉日”这一天或头一天下午邀约七八个或十来个人挑送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自主安排宴席款待其亲友。

女方家所请宾客一般为内亲或寨邻,所有赴宴宾客均不送礼。西部方言苗族“吃鸡酒”或“吃猪酒”酒宴格外讲究规矩,设于堂屋的主桌(席)规定坐12人,上席为姑娘的舅父、伯伯(或叔叔),下席为姑娘的姑妈、男方家一位男老人,左席为男方家所请“正媒”、“副媒”、男老人及陪郎,右席为女方家所请“正媒”、 “副媒”、男老人和一位男青年。左右席第二天必须相互交换位置。席间,斟酒、喝酒也特别讲究次序,斟酒由女方专门明确的“酒司令”负责。入席后,由“酒司令”斟九行酒,前三行依次为:舅父——伯伯(或叔叔)——姑妈——男方正、副媒人——女方正、副媒人——男方老人——女方老人——男方陪郎——女方男青年;中三行从左至右;后三行从右至左。前三行想喝多少喝多少,也可不喝。中三行和后三行必喝,从“酒司令”开始,依次进行,每行均为满碗,务必一干而尽。

催婚

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中部方言苗族催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举行婚礼的前三年便开始于每年的春节期间挑粑粑(糯米糍粑)到女方家“走亲”催婚。另一种是举行婚礼的前两年男方家请“媒人”去直接催婚,委托“媒人”告诉女方家想为孩子们办婚事了,看可否准许。若准许,男方家便择吉日为孩子“完婚”。也就是说,能否举办“婚礼”,决定权在女方家,若女方家不同意,男方是不能强行的。

交礼

交礼即男女双方同意并决定举行“婚礼”后,即择吉日举办小规模酒宴,在酒宴中由男方家向女方家交付姑娘结婚所用的金银首饰、衣物布料、礼金及其父母养育儿女的辛苦费等等。中部方言苗族交礼,所交礼物一般为:银项圈一套(5—7只),银手圈4——5对,银蝴蝶1只,银泡64——72枚,银戒指3—8个,布料2 丈2—2丈8,其他有关礼金一两百元。此外,还有大米3—4斗,糯米1斗2升,酒4——5锅(60斤左右),鸡一只,鸭6只,猪肉6—10斤等。一些地方还交二三十元的小菜钱。近年来,许多地方还增加皮鞋、毛衣、衬衣、手表、缝纫机等礼物。

西部方言苗族交礼,主要是钱,一般为1000元左右;富裕人家,交2000—3000元,贫困的交几百元也可以,有的还更少。此外,西部方言还有即交钱又交酒和肉等礼物的。操滇东北次方言的苗族还有猪、羊、鸡、甜酒等等。东部方言操湘西汉语方言的苗族交礼有钱也有物,物中包括首饰、衣物、生活用品等。

在“交礼”过程中,中部方言苗族还保留着一种极其古老的“布道”习俗。“道”以竹制成,长2尺余,直径1寸左右,上刻几何符号,象征礼金数目,由姑娘之舅父制作并带来。其中三分之二长度已平均破开,还有三分之一仍保持连接,已破开的一头用红丝线捆扎,不让其裂开,看上去仍保持完整。席间,酒过数行以后,由舅父将其取出,并吟唱一段约定俗成,众所周知而并非“道”上所刻记内容的《礼金歌》——“金银三百两,牛马三百对,鸡鸭三百双,米酒三百锅,三千(斤)老奶米,三千(斤)姑娘粮……”

舅父吟唱结束后,男方家便开始将所带礼物、礼金逐一摆放到桌上。其间,还有许多礼物不足、礼金不够,要求添加,以及姑娘出嫁的过桥费、遮阳挡雨费、走路鞋袜费、父母养育女儿的揩屎揩尿费等等你争我要,讨价还价的风趣、浪漫说辞和细节。所有“礼金、礼物交齐后,“媒人”便将“道”一分为二,一半交予男方家保存,一半交予女方家保存,作为婚姻凭据,相当于现在的“结婚登记证书”。

西部方言望谟一带的苗族订婚商议聘礼时,女方父母将红布包若干放置桌上。包内有劈成节的高梁杆数十节。解放前,每10节代表银10两,今代表人民币10 元,分为大包和小包。大包两个归父母,小包两个分别给舅父和伯父。先由媒人接包,清点高梁杆数,若女方父母要求过高,索钱过多,男方家又无力支付,媒人有权说服女方家减轻聘礼,并从大包中取下一些高梁杆节,置于桌的四角。一般情况,女方父母均默认。若有意见,双方再协商,至妥为止。

婚礼

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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