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婚
过去西藏贵族家庭的子女,男孩到了16岁,女孩14岁至15岁时,父母们便开始考虑他们的婚姻,选定配婚对象。首先要为子女暗地选好几家与自己家族地位相当的姑娘或男子后,一般是先委派家族里的强佐(即管家)作为主人的代表,带上缎绸、藏银、食物及哈达等礼品前去已择定的某个家族提亲,并请求告知家府子女的属相和元素,如果其家族同意作候选亲事,便会很乐意地告知子女的属相和元素。如果不同意,他们就会以子女已经定好亲事或不愿过早让子女结婚等为理由来婉言谢绝。当强佐(管家)获得对方的属相和元素后,家族要请高僧占卜,看与谁结缘合适。
求婚和定婚
经高僧择定与谁结缘后,便由家族内品位最高的兄弟或舅舅带上丰盛的彩礼和清单,前往择定的家族求亲。送礼谈妥后,再请高僧占卜,择出订婚吉日。
订婚这天,男方要送给女方家中老少尊卑每人一条哈达和丰厚的礼物,女方要准备好茶酒饭等,盛情款待。双方代表进入正厅依次入座后,主人家端上"切玛"敬茶酒。求婚之家献上礼物,特别向家母送上一块"帮典",用来作为母亲养育女儿之"奶钱"。之后,便把一式两份婚约放在高脚盘内,由证人高声朗读,另一证人认真核对。念毕,证人把两家的家印当众盖在婚书上,然后郑重地由女方与男方代表分别交给对方父亲,接着两家父母向证人献哈达,表示谢意。举行订婚仪式时,青年男女都不参加,只是家人出席。仪式结束后,女方家宴请宾客,欢聚一天;傍晚男方家人离开时,女方家庭向每个来客献一条哈达。
举行婚礼
男方家请星相师卜算黄道吉日以确定婚期(藏语"念孜")。举行结婚仪式的头一天,男方派人把一套漂亮的服装和眼饰用绸缎包好,送到女方家中,让新娘穿戴。迎亲这天,男方家要找一位有身份的人,带上一队人马和彩箭,彩箭上有明镜、璁玉、珠饰等,并牵上一匹颜色与女方属相吻合且是怀孕的、打扮考究的母马以供新娘乘骑,前往女方家迎接新娘。女方在马队到达之前,要举行敬"切玛"茶酒等告别仪式。当男方迎亲队伍进门之后,先把彩箭插在新娘背上,接着又将璁玉放在新娘头顶,表示新娘已属于男方家人。女方送新娘出嫁,一般带去一位陪人,当姑娘出门时,女方家人一手拿彩箭、一手拿羊腿,站在楼上高喊:"不要把我家的福气带走呀!"反复多次,直到姑娘走远。
马队起程,领队的应是属相最好的(一般都请星相师),他穿着白袍,骑着白马,手中拿着九宫八卦图,接着便是迎亲代表,然后是娘家随侍新娘出嫁的随从。一路上,男方家人要侍候在路旁,向马队敬3次酒如果路上遇到抬病人、倒垃圾、背空筐子的人,便认为是不吉利,婚后要请僧人念经消灾。马队行进期间,随行人员高唱"谐青"(大歌),新娘则要边行边哭。
男方在新娘到达之前,必须装扮大门,专为新娘下马准备垫子。垫子是装着青稞、麦子的口袋,铺上五彩锦缎,面上用麦粒画成"卐"符号。家人手捧"切玛"和青稞酒在门口迎候。新娘到夫家门前,先喝3口酥油茶再下马,脚要踩在撒有青稞和茶叶的地上。新郎母亲提着一桶牛奶欢迎新娘。新娘用左手中指浸奶水,向天弹洒几点,表示感谢神灵后,由新郎给新娘献上哈达,方能迎新娘进门。
传统的进门仪式十分繁琐,从下马、进门、上楼到入厅,每次都得喝一次颂歌、献一条哈达。新娘进入男方家门后,首先要给家族护法神祈拜。尔后新娘要坐在新郎身旁和双方亲属围坐一起会餐、互送礼物。参加婚礼的亲友们也献哈达、送礼品,以表示祝福。然后把一对新人引上房屋顶层,由喇嘛诵经,祈求家神庇护新娘。当屋顶竖立起一杆经幡时,新娘家的代表即庄严地宣布:从此,新娘同新郎家族的其他成员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婚礼一般都要举行5至15天,这要根据家族经济状况来决定。在举行婚礼的几天里,也有特别亲近的亲戚或朋友包下婚礼中某一天的全部支出。婚礼的几天里都请有专人跳藏戏唱歌助兴。
婚后
婚后的第1天,新娘与新郎要很早起床,在守护家神前拜神祈祷。婚后第1月,新娘不得入公婆的住房,1个月后,公婆正式召见新婚夫妇,从此新娘就随便出入公婆住房了。
新婚满3个月或6个月后,新娘(或新郎)得偕同配偶返回自己家族小住一段时间,时间必须经高僧择定吉日,并通知女方(或男方)家族作迎接准备。回门的当天,新婚夫妇与父母一同带上随仆及丰盛的礼品前往,女方(或男方)家族要在宅院门前也要画好"永仲"摆设各种谷物、茶叶等生活用品迎接。一般父母在家等候,派强佐在宅院外迎接入室内,两家父母互献哈达,敬酥油茶和"切玛",并相互祝贺。新娘和新郎要在家族护法神前祈拜祷告。至此,婚配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
藏族旧婚俗
旧西藏,婚姻多数是包办,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的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和孝敬父母的义务。过去,找媳妇或赘女婿,子女是没有权利过问的,尤其是女子,往往到夫家还不知夫婿的面容怎样。解放后,多为自主婚姻,男女恋爱,告知父母,再行习惯手续,最终成婚。旧式婚姻,有许多约束,也就有不合理的地方,列举如下。
一是贵贱不能联姻。以往,十分注意门当户对,不能随便娶你意中的人。考虑对象,第一是地位、财富,次之才考虑品行和仪貌。那时,贵族的子女可以互相通婚,富有的人与穷人是绝对不能相爱的,农奴的子女当然不可能和领主结婚。
二是迷信的约束。说亲之前,先要献哈达讨对方值年属相,再把属相带到活佛或专事历算的人那里卜算,看看相合还是相克,如有缘份,方能订婚。若是相克,男女双方再愿意,父母也是不能同意的。
三是作为普通农奴,恋爱结婚得受自家领主的约束,主人不同意,农奴便不能结婚。一般是同一领主的农奴结婚还容易,主人尚可同意;而不同领主的农奴结婚,就关系到农奴的增减,得征求双方头人同意后,才征求父母同意,确实难上加难。
四是西藏旧社会分八等九级,屠夫、铁匠、乞丐等是最下等,他们的婚姻,也只能“门当户对”,其他阶层的人家是不会与之联姻的。
藏族也禁止近亲结婚,父系亲属绝不能结婚,母系亲属要在四代以后才能结婚。当然,在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偏僻山区里,也有近亲结婚的,结果后代大多发育不全,不是傻瓜便是跛子。由于男女没有婚姻自由,带来的社会后果很不好,有的因为得不到自己恋爱结婚的权利,有的削发为僧,或逃奔远方,有些甚至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