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夫兄弟婚的民族:
1、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赫哲族、藏族、满族等中国北方和中亚的游牧民族中,夫兄弟婚是常见习俗。哈萨克人公开说马死后皮归主人,兄死后妻子归弟。还有十世纪的乌古斯人,即是土库曼人,乌孙人也有此习惯。扶余人也有妻其寡嫂的习惯。
2、满族传统上有娶兄弟寡妻、亲母以外的亡父遗孀等习俗。例如,孝庄皇太后改嫁多尔衮的野史说法虽无证据,在当时的习俗下是可行的。然而清朝建立以后,在汉文化的影响下,也开始禁止转房婚。
3、印度、非洲肯尼亚、乌干达的一些地区也存在着这类的传统,但由于习俗要求的夫兄弟婚不符合婚姻自由的现代观念,实践人数正在减少。中国南方有夫兄弟婚习俗的民族:苗族、壮族、黎族、彝族、布依族、哈尼族等。
4、阿昌族夫兄弟婚。阿昌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婚前恋爱自由,盛行“串姑娘”,但婚姻缔结由父母包办。过去一般是同姓不婚,但长期以来与汉、傣等族通婚的却较普遍。也盛行夫兄弟婚的转房制度。寡妇可以改嫁,但不能带走夫家财产,其子女亦归夫家扶养。
5、汉族传统上不鼓励夫兄弟婚,特别是儒家兴起后,社会舆论认为这是乱伦的一种,并立法禁止。明朝法律规定,娶父、伯、叔寡妇者判斩首,娶寡兄嫂或弟媳者判绞死。清朝也有类似的法律。但在社会下层尤其是贫困人家,弟娶寡嫂仍然习以为常,称为旧婚、嫂就叔、叔接嫂、转婚等。有的时候也有娶寡弟媳、表嫂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