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结婚习俗
云南婚俗简介
云南多数民族实行血缘外婚制,有的禁忌甚严,如哈尼族严禁姑表姨表通婚,彝族姨表不婚,壮族姑表不婚,苗族、藏族同宗及姨表不婚,白族、纳西族同宗同姓不婚,基诺族和德昂族同姓不婚。但亦有例外,如傈僳族的亚血缘族内婚,同一家族内的男女,除亲生父母和亲兄弟姐妹外,其余姑、叔、伯等兄弟姐妹或再从兄弟姐妹以及年龄相当的叔侄都可结婚。独龙族曾普遍实行“非等辈婚”,即在固定婚姻集团内的嫁娶,可不考虑年龄大小和辈份长幼,亲姐妹可分嫁另一家父子。普米、景颇、纳西、白、傈僳等民族,实行姑表、姨表优先婚,舅家儿子可优先娶姑妈家女儿,这种特权,与“舅舅为大”的民族古习有关。佤、苗、景颇、怒、纳西、傈僳、白、彝等民族有“转房婚”制,多数是兄长死后弟娶嫂为妻。独龙族转房则不分辈数。
儿女婚事,有的民族由父母包办,有的则实行自由婚。纳西、白、彝、普米、怒、独龙、景颇、哈尼等民族,婚前男女社交自由,但择姻嫁娶则由父母一手包办;而傣、佤、拉祜、基诺、布朗等民族,男女社交、择姻均较自由,父母多不干涉。摩梭少女和基诺少年,待举行隆重“成年礼”后,取得恋爱资格,即可自由社交。
订婚多同汉制,一般情媒人送酒、糖等订亲礼。聘礼轻重不一。也有的实行较特殊仪式,如普米族订婚,先由男家送去酒肉和一颗猪心,女家将猪心一剖为二,一半带还男家,并将自家的猪心切成两半,留一半,送男家一半。双方将对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结同心”。其后男方还要送女家一头黄牛,表示女家嫁出“两只脚”,得到“四只脚”,不算吃亏。纳西族订亲后还有请媳妇(小过门)仪式,办宴席,送首饰、衣物与女方。春节,订婚男女相互到对家拜年,但未婚夫妻不能谈话往来,否则被耻笑为厚脸皮,不庄重,真是对面相逢如隔山。婚礼,多在秋收后至春耕前进行。纳西族有婚仪不见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帐篷,下铺青松毛,扎迎亲牌坊。迎亲队伍到女村,女家闭门,隔门唱盘问喜歌,答唱对头方开门迎人,迎亲者即撒“开门钱”。次日早,新娘边哭边由兄弟背至大门前上轿。男家宴客当晚,歌舞至深夜。第三天回门,女方宴客,当日返回。墨江哈尼族婚礼,夫妻同吃一条猪的右前腿,老人唱祝福歌,次日,夫妻行砍柴烧火仪式,新郎砍3根柴,由新娘点燃。
还有的行种瓜礼。第三天,新娘煮3根芭蕉心让大家吃,表示“一心相爱”。傣族接亲,沿途要鸣枪驱邪,进门行“拴线”礼:由老人、来宾把彩色丝线拴在新人手腕上,象征吉祥同心。其后敲错锣、象脚鼓跳舞,赞哈(歌手)在酒宴上演唱喜歌,宾客发出“水水水”的欢呼,向新人祝福。普米族还有锁媒人趣礼:媒人送礼至男家,3天后新娘上路,媒人和一位主方歌手被锁进屋里,两人对唱,若媒人赢,守门姑娘即刻开锁,若媒人输,则须喝全寨每家的一口酒,有的喝得烂醉,免不了被人抬着送回去。中甸县藏族婚礼,要给新人泼水,直泼到全身湿成落汤鸡才罢,表示婚后感情像泉水洁净长流。有的民族婚后夫妻还有异俗。傣族男女婚后,丈夫随妻到岳父家生活3年,称之“从委居”,以示对岳父母的酬答。彝族有的新娘婚后长住娘家,俟有孕方回夫家居住。苗族新娘亦居娘家,两三年后行“煮饭”仪式,定居夫家。
无力行聘、设婚宴,或因其他障碍(如女方父母不允),便有枪婚之俗。一种是真抢。如是颇族中,几个小伙子同时爱上一个姑娘,都想得到她,于是有人抢先下手,强枪为妻,但其后仍经媒人周旋,重付聘金。彝族抢婚也较普遍,尤其当女子不满包办婚而另自寻爱时,夫家即刻抢婚。另一种是假抢。如佤、傣、哈尼等族男女相爱,如遇阻力,则双方事先约好暗号,男家亲友没埋伏圈,女方按时借故外出劳动,到预约地点,伏兵猛出抢婚,姑娘佯装呼救,女家及其邻居闻声追赶,也只凑个热闹,过后男方又请人圆场。纳西族抢婚常因双方无力嫁娶所致,两两约定,男家虚张声势,女家假追真送,不过唱了一台戏。此外,景颇、哈尼、纳西、傣等族尚有“拉婚”、“偷婚”、“领婚”等俗,其实质与暗约假枪差不多。
云南结婚习俗之彝族
男女青年相识和相恋后,双方都情投意合,称心如意,男方父母就请结摩选取一吉日,并征得女方父母同意后,就为他们举行婚礼。婚礼举行前几天,姑娘要减饭减水,临出嫁前更是不准吃喝。这种"新娘子饿食饿水"的习俗主要来自彝族"虎妻"的传说,同时也为了避免在迎娶的路上解大小便-彝族认为那样是不吉利的。
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喜气洋洋,亲朋满座。院子中间用树枝搭起一座青棚,棚内彬外披红挂彩,正中摆放着彝家喜神牌位。彝家歌手不断地演唱着富有民族情调的(青棚调),亲朋好友欢聚一堂,歌声不停,唢呐声不断。
展示完毕后,女方家招待娶亲的人喝水:先喝茶,后喝糖水,称为"先苦后甜",接着摆好香槟,请女方的舅辈来说一些吉利的话,然后打开红盒,给新郎披上两匹红彩带。一切完毕之后,女方家盛宴招待娶亲的人,亲朋好友以及本村本寨的乡亲。席间,新郎要到每一桌先作揖,后敬酒。等所有的客人都吃完饭后,才能娶新娘动身回家。如果路远,女方家会热情地招待娶亲的人住下,第二天再走,当晚,女方家院子里或房外广场上,人们通宵达旦地跳左脚舞。如果路近,当天就可以娶亲回家。
男方家聚亲的队伍来到女方家门前时,要接受女方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泼水,以示欢迎和庆贺。彝家人认为:泼了水,姑娘到丈夫家后就不会到很远的地方背水,即使天旱也有吃有喝。娶亲的队伍进了女方家门后,在供桌上点上香,磕完头,接着就开始展示带来的礼物,如衣服、鞋子、包头、钱币等。女方也展示姑娘的嫁妆,如:橱柜、箱子、衣物、凳子、被褥、彩电、缝纫机等。这时候,由女方父母请来的歌师开始唱娶亲歌,唱一段,展示一样,且唱到什么就必须展示什么,不然歌师就要用簸箕在娶亲人的头上打三下,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当人们进行上述活动的时候,新娘一般在楼上梳妆打扮,作出嫁前的准备。动身之前女方的舅辈带着新郎去女方家祖宗牌位前拜别,新娘则由哥哥或弟弟从楼上背到堂屋门外与新郎一同上路,媒人在后招呼所有女方家的客人去送亲。送亲的队伍以一对年轻夫妇为主,其余的姑娘的同伴或较亲的小辈,他们可以一直送到男方家。
彝家的规矩,不管路有多远,一律走路,不骑马,不坐轿,近年来也有乘坐汽车和拖拉机的,于是,娶亲,送亲的队伍在喇叭和唢呐喜气洋洋的乐曲声中,背、抬着令人眼共缭乱的嫁妆,浩浩荡荡地向男方家出发了。一路上,人们还弹月琴,唱山歌,跳左脚舞,热闹非凡。
娶亲队伍回到新郎家门口,要燃放大火炮和鞭炮,请毕摩念头进亲经,然后新娘在手持两枝火把的少女陪同下,走进大门并一直走到洞房中床上坐下。这时,一中年妇女主持,主新郎新娘喝交杯酒。然后新郎走出洞房,来自女方家的女宾则陪着新郎留在房中,按传统习俗,晚饭时,新娘一天不得吃两家饭,由陪娘把女方带来的饭菜热了给新娘,并邀约新朗陪着吃。
接着,男方家大宴宾客,之后,在青棚院心中烧一堆火,在家围着火堆弹弦子、唱调子、跳左脚舞,这时,新郎和新娘也参加到跳舞的行列中,大家围成圆圈,尽情地唱和跳,且往往跳到天亮。
天亮后,新娘去挑两担水到厨房里,同时在灶里烧一把火,表示新娘已经开始在新郎家烧火做饭,从此就在新郎家生活了。这一天,新朗家还要宴请宾客,宾客大多是本氏族内的人,外来客人已经走了,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俗称回门。回门的时间一般为四五天,新娘即回到夫家来生活,个别地方有回娘家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这就要看当地的风俗了。
滇西北和滇南等地的彝族,还保留有抢婚的习俗。所谓抢婚,其实都是男女双方愿意、父母同意、媒人说好了的,抢婚只是一种娶嫁的形式。在滇西北地区,男方肖出的人一边给女方家送彩礼,一边用毡子强行把姑娘裹走。这时女方家的人可以用假打的方式对付男方来抢婚的人,并把黑黑的锅灰打在抢婚者的脸上。当把姑娘抢回男方家时,抢氏的人们一个个锅灰满面,黑不溜秋的,常逗得宾客开怀大笑。
在滇南等地,抢婚的地点、时间都是事先约好了的,往往姑娘在田里劳动、在村边割草或背柴回家的路上被抢走了。抢到的姑娘直接被领到男方家的堂屋。按当地彝族的风俗,女子到了男方家堂屋,就意识着正式缔结婚关系了,就不能再跑了。不管用什么形式抢亲,把姑娘抢到新郎家后,都要按当地彝族的习俗,举行婚礼,并宴请宾客。对于抢婚。彝族人说,这是祖辈传下来的,男方去抢是对女方家的一种尊敬,表示姑娘不是嫁不掉才送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