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
无论高门大族或平民百姓,儿女婚姻大事基本上是由男女双方父母决定。这种封建的包办婚姻,有的是“指腹为婚”,即双方儿女出生前就为其安排了婚姻。有的是儿女在孩提时,就为之订婚,如娃娃亲、童养媳,儿女成年时,父母就张罗代办其婚事。“指腹为婚”如双方生男,结为兄弟;双方为女,即结为姐妹。30 年代以后,在民主主义的思想影响下,传统婚俗有所改变,如父母选择儿女婚姻对象之后,适当征求儿女的意见,但最终还是父母决定,尤其是父亲说了算。由于男女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和爱情,只有在婚后的长期家庭生活中,才逐渐相互了解,也有部分建立夫妻情谊;但其中也有不少家庭因此陷于不幸的深渊,而酿成了多少悲剧。
门当户对
家长为儿女择婚,一般都要了解对方的门户,做到门当户对。门户即是家庭的社会地位、经济实力、文化素质(如书香门弟)等;还有门风即勤劳、俭朴、忠厚等家风。平民百姓议婚,不攀“高门坎”,有自己的门户标准:“高门对高门,笆门对笆门”;“穷和穷相好,富和富相交”。公教人员也多愿彼此的子女相互攀亲。由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区别,家居城市者是吃商品粮,就业较易,因而城市家庭相互结亲。这是政治经济条件对婚姻的制约。同姓不婚,是各地普遍的习俗,有些地方在同姓的五服之外,仍可联姻,有些地区(如霍山等)异姓间的舒、沈、何、韩、刘、赵等两姓中均不婚。可能由于封建家族矛盾和传统习俗所致。
婚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具体婚龄,各地不一致。建国前偏重早婚,皖南石埭(今石台)一带,有”十二爹,十四娘”之说。皖中和县一带的俗话说:“男长十六当家汉,女长十五当家婆”。大抵男女到十五、六岁,即认为已达婚龄,男女即可娶嫁了。一般要求是男龄要大于女龄,如五河等地俗话说:“女大五,如老母”。而淮北、皖西等地农村兴抱“等郎媳”,儿子未出生,就先抱女孩在家“等郎”,这既是吉兆,又可由小女孩带养“小丈夫”,以致男女双方年龄差距很大,思想感情不协调,家庭破裂者不少。
托媒提亲
当男女双方到婚龄时,双方家长认为门户相当,男方可委托媒人向女方提亲,也有女方向男家提亲的。媒人要由”全福”之人担任,要求是双数二至四人为宜,即所谓“四大媒红”,其中有主媒和陪媒。媒人提亲,主要介绍双方情况,谈论男方或女方时大都有夸大喧染之处。俗话说:“媒人不扯谎,坐下没得讲”。又说“会做媒的两头瞒”,“十媒九谎”,“媒婆”一张嘴,会吹又会哄”等等。这些骗局,常坑害不少青年男女。托媒提亲,称为“起媒”或“起红”。
合八字
提亲后,将男女双方的生日,年月日时等和生肖,由家长写在草纸上,由媒人转交对方,再由“算命”人推算,合婚是否犯“冲克”,如所谓“火克金”;“鸡不能配猴”、“鸡见猴,夜夜愁”;“龙不能配虎”说“龙虎相斗”不吉利。还有“男属羊,抖抖忙,女属羊,守空房”“鼠马相冲”等等。如犯“冲克”,即使两相情愿,则不能结亲。这是江湖术士的五行生克之说,来判定男女双方的婚姻大事。这对妇女则极为不利,如女方属虎,则所谓“主杀夫”、“主杀公婆”之命。被视为“八字”不好,就在婚事上设置了一道严重的障碍。故女方家族往往买通江湖术士改出生时间,变“相冲相克”为“相生相旺”。因有“十女九不真”的说法。合“八字”后,男女双方的婚事就可初步定下来。在皖南绩溪一带,合“八字后”,男女生辰用红纸写好,谓之“红书”,双方互送一份,各放在自家的“灶神”面前,经过三、五日,如家中平安无事,便认为婚事已得到“家神”的“默许”。
相亲
合“八字”后,由媒人与女方家长约定,择日由媒人陪同求亲男子到女家,拜见女方父母长辈,让女方家长亲自看到男方的外貌、风度、见识修养,以及家庭情况等等。男女双方也可乘机偷觑一眼,不能直接晤谈。
相家
由媒人带女方本人到男家,和男方父母见面。“相亲”是由女方父亲接待查询,“相家”就由男方母亲唱主角了。男方母亲邀该女到内室探询,细心观察她的衣鞋和装饰,以测定她的针线功夫和衡量品性。女方则借此细察男家的屋宇和陈设,尤其是新房中的家具的设备,这是涉及男女两方今后共同生活的直接利益。皖西一带,女到男家,男方父母看了满意,便以糖水代茶,还要添几样荤菜,招待吃饭,临别时馈赠见面礼。如女方喝了糖水,吃了酒饭,受了钱物,就显示女方已完全同意。
过庚
又名传庚、传帖、下定。男女双方同意婚事后,就要办理订婚手续,所谓过“庚帖”,“庚帖”又名“红绿简”、“鸳鸯书”、“允求书”、“小书子”,是详载男女双方姓名、生辰八字以及双方父母姓名的喜帖。最早的庚帖还得写上祖宗三代的姓名。喜帖的格式:外用大红封套,内装大红单帖和大红全扣各一纸。全扣封面、封底印上龙凤呈祥的金色图案。男方在单帖正中写上“恭求”二字,下款写“姻教弟×××偕室×氏顿首再拜。女方则写“敬允”二字,下款称谓相同。全扣折三叠,当中一叠正中写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男方称“乾造”,女方称“坤造”。故男又称“逑书”,女方又称“允书”。封套正中,还要写上“百年秦晋凭红叶,一路荣华到白头”,“天成佳偶,永结同心”等吉祥语句。过庚由双方商定吉日,上午由男方填好“逑书”,放入庚帖盒内,备办彩礼,请媒人送至女家。女方隆重接待;填好“允书”以后,连同“逑书”放进庚帖盒,陈放堂屋的香案上,点好香烛,燃放鞭炮,由女方父亲先向祖灵行跪拜礼,后向媒人行拱手礼,以表谢意。然后请媒人入席,宴会毕,媒人携庚帖盒返回男家,女方亦回赠礼品。男方亦设宴隆重谢媒,跪拜祖先时,男本人得随父亲向祖灵行礼,并向媒人行大礼。“过庚”完成之后,双方婚事就正式定下来了。
下聘礼
又称“过礼”、“行聘”,古时称“纳采”。男女双方订婚之后,接着就要下聘礼,男家择吉日正式向女家馈赠彩礼。这是传统婚俗中的重要礼节,婚事成败,往往取决于此。皖西南一带,事先通过媒人,由男女两方家庭协商,讨价还价。女方同意后,男家开出礼单,载明礼品的品种与数量,托媒人送交女家,或于送礼品时附入喜柬之内。男方下聘礼品与女方陪嫁妆奁有直接联系。皖西一带俗话说:“上等人家,赔钱嫁女;中等人家,将女嫁女;下等人家,赚钱嫁女”。这说明了以家庭经济情况来决定聘礼与妆奁的比值的。有的地方,双方约定时间、地点后,将礼品和妆奁互相交换。大多数地区,是先下聘礼,礼品分干礼和非干礼。干礼是彩礼银和新娘衣物,非干礼是猪肉、鸡、鱼、糕点、糖等食品。彩礼银的多少,各地都有讲究:皖南一带为一百零八元;淮北凤台一带为六六元,称为“六六”大顺;皖西一带,以二十四元为一个“礼”,一般不少于两个“礼”,也有多至八个“礼”。这都是以银元计算的。新娘衣服包括单、夹、棉衣全副行装各一至数套,六安一带要送紫色衣服一套,叫“五子衣”,是新娘成婚时必穿的衣服。饰物包括手镯、耳环、戒指等,金质为上等礼,其次为包金或银制。非干礼一般要送猪肉一刀,粑一千,鸡、鱼、糕点都要双数。六安地区还要送公鹅一只,曰“催妆鹅”,女家配母鹅一只,送回男家。这对鹅永不能宰杀,意为预祝夫妻白头偕老。合肥地区还要送茶叶若干斤,据说茶叶味苦,女家嫁女是苦味。并祝贺新婚夫妇先苦后甜。徽州祁门一带称下聘为“提篮子”,每个篮装“四包礼”(猪肉、面条、鱼、蛋之类及其它糕点,根据女方至亲多少而送篮若干个,是送女方父母及主要亲戚。受礼者在女方举行婚礼时,都要赠送新娘衣物,俗话说“吃了饼子,套了颈子”。男方送礼的同时,要送女方衣服若干套。
下聘时,要附送喜柬(或拜帖),喜柬用红纸封套,内装红笺,一般要十封喜笺,曰“全柬”,有固定格式。如给女方父亲的,上书“大德望尊亲家某府某某先生阁下”,下书“姻教弟某某顿首再拜”,另附礼单注明品种和数量。
聘礼备齐后,装入抬箱(赠送礼品的专用“凹”字形抬箱)和箩筐内,上面放柏枝、红枣、桂圆、花生等象征吉祥的什物。抬箱、箩筐外都要贴上红纸写的“喜”字,请媒人及脚夫送到女家,女家放炮竹迎接,并给抬工红纸包。如女家住大村子里,还要将新娘衣服、饰物陈列堂屋,供宾客邻居观赏。下聘后,凡不在当年结婚的,以后男方每年还要给女家送三节礼,即于端午、中秋、春节给女方父母送四色礼。
选定婚期
又称“择日子”、“择吉”、“报日”,也叫“过大书子”。由男女双方商定,请“算命”先生择定办理婚事的喜日。传统婚礼极重视选定“黄道吉日”;所谓“黄道吉日”,是依据星命之说,把日子分为建、满、平、收(黑道日)、除、危、定、执(黄道日)、成、开(非黄黑道日)、闭、破十二种,按天轮回。其中“黄道日”为“吉日”,传说是“吉神”,即青龙、明堂、金匮、天德、玉堂、司命等值日的时间,就能百事大吉。而“黑道日”则是所谓“凶日”,是不宜办喜事的。
淮北一带,习用传说中大禹结婚、生启那几天的日子为喜日,即三月壬日,四月辛日,六月甲日,七月癸日,这是由于淮北水灾频仍,人们怀念古代治水英雄大禹的治水业迹,就以传说中大禹娶妻生子的日子为吉庆日。皖西六安一带,习用“二”(成双)、“六”(高官厚“禄”、六六大顺)两日办理喜事,忌讳“四”(谐音“事”,怕出事故)、“七”、“八”、“九”(俗话七不出,八不归,九日出门招是非。还有八为“八败星”值日等)日,认为都不是吉日。合肥地区选择婚期,要请算命先生把新人夫妇和两家父母的生辰八字一起推算,谓之“周堂择日”。一般是如果找不到人择吉,就选定双月双日,但三十日“尽头日”,不能用。另外,各地所择日期,都是两个日子,上半月一个日子,下半月一个日子,供女方母亲挑选,意在避开新娘的月经期,选择吉日,尽管含不少迷信杂质,而都是反映群众心理,体现了对新婚夫妇同偕到老的良好祝愿。婚期选定后,用红纸写好,男家备四色礼,请媒人送达女家,双方即忙于婚礼的筹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