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的男女总要互相发誓:“亲爱的,我永远……”
发誓本身就是一种暴露:如果天性忠诚又何须誓言?誓言乃是对天性的自我抑制和自我约束。人类对永恒爱情的追求和讴歌其实也正表明了爱情的短暂。性成熟之前的男女对“爱情”无知无觉,由此可知爱情是建立在性成熟基础之上的心理现象。这种心理现象表现在意识方面就是性想象与性幻想,因为糅入了人类特有的文化、艺术等因素而变得格外绚丽,格外斑斓。正是有了这种多姿多彩的想象和幻想,人类的性行为才远远高出了动物,而具有精神的意义和价值。想象和幻想永远高于现实,因此爱情中的对象永远高于现实中的那个真人,这也是爱情如此迷人的一个原因。被称做“爱情”的心理和精神现象是个体的、主观的,它常常与群体的认识和真实的现状相逆。所以“东施”每每会在情人眼里变成了“西施”,所以旁观的众人每每会对陷入爱情的男女不以为然。
期望一种心理和精神现象永远不变是不现实的。
与不可触摸的精神领域的“爱情”相比较,最具实性的是婚姻。现存的婚姻形式是现实的人们生存和生活的需要,它与当下的社会形态相适应,因而是相对合理的。婚姻这个概念的内涵要远远大于爱情这个词汇的内涵,它不仅包括了夫妻双方的爱情,还包含着父母与子女、姐妹、兄弟、祖孙之间等等诸多的亲情。除了这些亲情之外,婚姻的形式——家庭已经不仅仅是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社会行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关乎社会的稳定。婚姻以法律的形式使当事者不仅向对方而且向社会签订了契约,违约者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或许,婚姻双方的爱情已经淡漠了,但维系家庭的还有相濡以沫相互依存的亲情,还有对子女对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家庭其实并不仅仅建筑在爱情之上,它还有许多更为牢固的基石。勇于打破婚姻追求个人感情幸福的人,往往会发现当他们得到一个幸福的同时,却也给自己带来了更多的烦恼,也给他人带来了更多的痛苦。
社会的发展使人的个体发展和个体幸福变得愈益个性化,有些人开始在家庭之外寻求解决自己的感情和幸福问题,有些人甚至不再走向婚姻不愿再承担那些束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判定这是进步抑或堕落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其实,人类的婚姻形式从来是在变化着的,它经历了群婚、对偶婚,母系家庭、父系家庭等等的变迁。人类很聪明,将来的人们必然会找到他们认为合适的两性相处与生活的方式。
那时候,他们一定觉得自己很幸福很满足。